上海电力大学老年文化艺术学社活动公约


上海电力大学老年文化艺术学社是我校退休教职工为丰富和充实个人生活、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真正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而自愿建立起来的群众性文体组织。各文体社团以自我娱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开展活动。为使文体社团开展的活动规范合理,经大家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文体社团的成立

组建文体社团,须有一定规模的参加者,一般每社团不少于10人。

参加活动的人员须是上海电力大学退休教职工。

二、文体社团的招募与加入               

各文体社团要定期招募新成员。招募前,各社团要在适当时间,通过适当方式,将本社团招募新成员的要求、本社团日常活动安排和加入该社团的方法等告知退休教职工。

上海电力大学退休教职工以自愿申请方式加入文体社团,须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文化艺术学社成员登记表》。凡申请参加文体社团者,必须身体健康,家属同意。会费由各社团自行协商确定,费用全部由本社团保管和使用。

三、文体社团负责人

各文体社团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文体社团活动时间

文体社团开展活动一般应以春秋两季为宜。

五、有关费用

文体社团开展的带有自发性质的活动,相关费用自理。

参加由学校或上一级老龄工作系统组织的比赛或演出等活动的,校退休工作处将视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社团指导老师的费用,由校退休工作处办公室酌情讨论确定,按月进行结算。

六、文体社团活动计划与总结

每年初,各文体社团要自行商定具体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拟定出本社团开展活动的年度计划(含预算);每年末,各文体社团要对本社团一年来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

计划和总结均须上报校退休工作处

七、退休工作处的服务

根据学校现有条件,力所能及地提供活动场地、公用设备、运动器件、演出服装、棋牌等。

协调文体社团负责人召开相关的工作会议,指导并督促文体社团制定年度活动计划(书面)、进行年终总结;了解和掌握文体社团的活动情况,为文体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资讯服务等。

八、安全与保障

为保障各类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文体社团成员个人的利益,各社团成员遵照“自愿参加、责任自负、安全第一、量力而行”的原则选择参加社团活动。各社团成员在来往学校途中及参加社团活动期间发生人身意外由退休教职工自行承担。

九、公约的实施

经校老年文化艺术学社负责人会议通过,本《公约》于202333日起生效。

 

 

                               上海电力大学 老年文化艺术学社

                                      二〇二三年三